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对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购房人将通过POS刷卡,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相应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根据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生成的《房款通知单》信息与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关联,开发企业不得私自截留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款,按揭银行应直接存入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根据《商品房按揭合同》划入相应房屋的预售资金监管子账户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会自动检测房屋预售资金是否已足额支付,首付未足额支付的房屋将无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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