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住房租金阶段性减免的通知。
通知指出,高度重视租金减免工作分阶段降低市场住房租金是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稳定经济市场的重要工作措施对保障市场主体,就业和民生意义重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增强合力各地要按照既定的减免租金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项资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市场主体住房租金减免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明确通知,加快落实减租政策措施。
一是疫情高发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住国有房屋的,2022年租金核减6个月,其他地区租金核减3个月。
二是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税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减免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根据需要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三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机构负责督促和指导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落实国有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租金核减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四是非国有住房出租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除同等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鼓励各地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5.通过转租,分租方式出租房屋的,要确保减租,免租优惠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不得在转租,分租中哄抬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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