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最近几天,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其获许可引进的SVN53—67/M57—KLH肽疫苗联合替莫唑胺辅助治疗初诊的胶质母细胞瘤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星医药产业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该新药的II期临床试验
二,该药品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是一种新型肿瘤免疫治疗产品2019年11月,复星医药产业就该新药获得MimiVax, LLC在区域内及领域内的独家临床开发和商业化许可
截至本公告日,在全球范围内尚未有与该新药同靶点的药品上市。
截至2022年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7,364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新药后续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等,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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