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监管规则》最近几天发布互联网+医疗健康最近几年来发展迅速,有效整合了医疗资源,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针对互联网诊疗中处方审核,隐私保护,诊疗质量控制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细则做了哪些监管规定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互联网诊疗呈现大规模增长截至2021年底,中国互联网医院超过1700家远程诊疗并不适合所有患者常见病,慢性病的随访是互联网诊疗长期以来的定位但之前行业缺乏具体标准,导致了一些监管真空
公布的细则要求,患者应提供明确诊断的病历,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并且主治医师要保留好相关资料,判断是否符合随访条件
同时,规则要求,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本次就诊被医生判定为首诊或者出现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形时,主治医生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先买药,再用药的配方,甚至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一些互联网医疗平台的这种操作已经被曝光多次公布的规则规定,处方应由主治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按照医生处方销售,调配和使用严禁在开具处方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细则还规定,医生会诊前需要实名认证,以保证我提供医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允许代替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的人员进行监管
线上诊疗的质量监管是否与线下诊疗一致此次公布的细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要求将互联网诊疗纳入以实体医疗机构为基础的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细则要求,互联网诊疗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完整记录,病历,处方等关键信息的流转要有迹可循,确保互联网诊疗全过程在法律法规的监控和保护范围内。
细则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保护等制度,并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
上一篇: 夏至已至,针灸如何祛湿健脾?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