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全国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基本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强化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规范经办程序,落实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基本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特别是解决可保未保和政策有保障问题,《通知》指出,不得随意附加不必要的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直接认定申请人家庭符合或不符合条件,或者没有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未参保人员问题,《通知》指出,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仅家庭成员个人不纳入低保范围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通知》明确,凡采用劳动力系数方法计算申请家庭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对于确实就业困难或长期无法获得收入的,要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
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知》要求,建立易地搬迁与低保挂钩机制,防止困难群众因易地搬迁而漏保或重复纳入低保,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特别是完善异地协同查询核对机制,及时处理外省核对请求,完善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分级分类救助机制,拓展全国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群预警指标,通过数据交叉比对,相关性分析,综合评估等方式筛选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群,及时走访核实,实施救助。
此外,《通知》提出,低保审批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的地方,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为满足流动人口的救助需求,《通知》还对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首次明确,全面地从突发事件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将极大地方便临时遇险人员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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