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为落实国家关于门诊互助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近几天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门诊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职工大病起付标准。
目前一个年度内符合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日前,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职工60%,退休人员80%
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起,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参保人员一年内门诊和住院累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起付标准累计超过5万元以内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70%,上不封顶
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门诊治疗不设封顶线,预计每年将惠及约17万参保人,减轻参保人负担约10亿元大病起付线降低后,预计每年将有约3.5万参保人受益,参保人负担减轻约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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