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为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增强家庭发展动能,该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部分自愿申请的困难残疾人提供免费集中托养和托养服务,有效提高了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解决了他们家庭的实际困难。
残疾人集中照料服务是帮助困难和重度困难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参与能力和自理能力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有效方式。
青海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购买困难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投入397万元分别在西宁市和海东市提供服务集中托养困难残疾人月服务费不超过3648元,每人每年享受服务费43778元经费由青海省民政厅根据实际收养人和停留时间予以解决
为进一步提高托养服务质量,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统一了托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托养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托养管理,个性化托养服务,服务质量评价和安全应急措施标准同时明确养老机构依托钉钉软件对服务对象进行精准管理,建立每日打卡,每月汇报机制,进一步细化服务对象为加强寄养机构的规范运作,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进行中期和期末项目评估,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青海省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护理需求进行精准分类,根据不同类别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托养机构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截至目前,已为108名残疾人提供了多样化的托养需求
要根据残疾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残疾类别,等级和服务成本,细化托养标准,打破一刀切的补贴做法对困难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服务,托养服务机构对院内托养对象进行评估,提供生活照料与护理,康复训练,自理训练,社会适应性咨询,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结合其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结果同时,不断探索照护服务模式,依托照护机构精准对接,实现照护+康复+能力训练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康复3083人次,能力训练3267人次
通过对困难残疾人的集中托养服务,青海省原有的关爱一个人,造就一个贫困家庭,拖累一群人的现象得到极大改善,有效提高了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坚定了他们面对困难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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